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配合国家土地督察广州局开展土地督察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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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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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桂政办发[2008]55号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建立国家土地督察制度,是我国改革土地管理体制、实行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和加强土地宏观调控政策的重大举措。落实国家土地督察制度,对增强我区各级政府土地利用和管理能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促进当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为积极配合国家土地督察广州局开展土地督察工作,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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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经济管理 土地 督察△ 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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