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草案)》修改意见的报告——2006年10月30日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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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景宇.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草案)》修改意见的报告——2006年10月30日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J].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06(8):678-6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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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景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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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 主任委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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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本次常委会会议于10月28日上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草案三次审议稿)进行了分组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草案已经比较成熟,建议本次会议进一步修改后通过;同时,有些常委会组成人员又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法律委员会于10月28日下午召开会议,逐条研究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对草案进行了审议。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和国务院法制办、农业部的负责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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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法律委员会 修改意见 合作社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会议 全国人大 农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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