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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危害后果的思考
作者姓名:樊洪  李小强  崔鲁
作者单位: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检察院,450006
摘    要:渎职罪中很多具体犯罪都以发生特定的危害结果为构成要件,例如,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都是典型的结果犯。渎职罪的危害结果,是指渎职行为对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以及公共的或公民的合法权益所造成的具体侵害事实。渎职行为的多样性、

关 键 词:滥用职权罪  玩忽职守罪  危害后果  危害结果  渎职行为  构成要件  合法权益  管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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