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决议的效力
作者姓名:朱书强
作者单位:广东佛山市政府法制局
摘    要:一、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决议的范围和种类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讨论通过的事项要以一定方式公布。常见的文告形式有决定、决议和公告。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制定和颁布地方性法规,在修改地方性法规时往往采用“决定”的形式。如: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广东省城镇房...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