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杀人焚尸 情无可恕 律师力辩 法不当诛
引用本文:刘云峰,郭艳萍.杀人焚尸 情无可恕 律师力辩 法不当诛[J].中国律师,1997(6).
作者姓名:刘云峰  郭艳萍
作者单位:河南省濮阳市司法局
摘    要:一个招劫杀人,被认为是罪大恶极、必死无疑的重大刑事犯罪分子,在群众强烈要求判处真死刑的情况下,经过律师吕理会法的辩护,日前一平判决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面对周围部分群意的不满和指责,辩护律师司潮属却坦然地说:“这是一支公正的判庆。我是在维护法律的管严。”1992耸9目14日,罪犯赵锡虎、赵树旺捐初摩托革杆挤车王马延责杀死。案发后,当地群危义愤填面,组织要来厂惩凶手。里安机关迅速将赵锡虎捉车旧案(赵树旺在逃)。1997$1目18日,指阳纵横律师事务所壬任回潮屋顶着舆论的压刀接受委托,担任赵锡虎的辩护人。初涉此案…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