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代表提建议联名者并非越多越有效力
作者姓名:余长兴
作者单位:重庆云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摘    要:代表法第二章第十八条规定:“代表有权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有关机关、组织必须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据此规定,提出建议是法律赋予人大代表的权利,而对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必须研究处理并答复则是有关机关、组织必须履行的义务。

关 键 词:提建议  效力  人民代表大会  人大代表  代表法  机关  答复  组织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