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市场经济法律机制的五个转变 |
| |
引用本文: | 梁德超.健全市场经济法律机制的五个转变[J].山东警察学院学报,1996(2). |
| |
作者姓名: | 梁德超 |
| |
摘 要: | 1.强化法律意识,实现社会调整由“人治”向“法治”的转变。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必然要求健全的法制与之同步,“法治”将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这就督促人们必须更新观念,真正实现由主要依靠行政命令或政策办事到主要依靠法律办事的转变。 2.强化紧迫意识,实现法制由滞后性向超前性的转变。伴随新旧体制的交替,法制滞后的问题相当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