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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犯罪前科消灭制度
作者姓名:庞连华  陈杨
作者单位:河南省淮滨县人民法院
摘    要:刑法的目的是预防犯罪,即通过对犯罪分子适用刑罚,惩罚改造犯罪分子,预防他们重新犯罪;同时,成慑、儆戒潜在的犯罪者,防止他们走上犯罪的道路。但是在我国法律实践中,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不管罪行轻重、主观恶性大小、是否彻底悔改,均存在犯罪记录,而且终身不能消除。本文就前科无限期存在的不合理性进行论证,在此基础上提出确立前科消灭制度的相关设想。

关 键 词:预防犯罪  无限期  前科消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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