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上世纪60年代初.马德义毕业于西北民院法律系。他毕业后分配在外省法院工作。1975年,他调回家乡,在循化县白庄乡法庭、街子法庭先后任庭长.直到退休。他40年如一日的敬业精神.为同事所称赞,百姓所感念:大家称他是一位闲不住的人,是一位跟群众贴心的好法官。他在办案中从不拖拉,经常是白天工作.晚上写材料。基层法庭条件艰苦,没有交通工具,只能用“两条腿”办案.他走遍了辖区的山沟村社.以个人的行为带动着身边的干警。为了方便当事人。1987年的冬天,他和两名干警徒步前往距法庭30里之遥的孟达乡处理一起婚姻案件,在途中搭乘一辆手扶拖拉机,因路况极差,手扶拖拉机不慎摔下10多米深的悬崖.造成了他右腿重伤,组织和领导多次劝他休息.他就是不听,坚持上班。他除了办案,还热心指导村民调解工作,及时送法上门,辅导和培训调解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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