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脚踏出监督路——新密市人大常委会探索监督途径体会点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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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新仁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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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模糊认识要不得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可是长期以来,人们在对人大及其常委会这一重要职权的认识上,却存在着种种模糊认识。一方面,从事人大工作的同志思想上有顾虑,怕越权,怕伤害感情,影响与"一府两院"的关系,而不敢理直气壮地依法对"一府两院"工作实施强有力的监督,使监督权部分或大部分流失;另一方面,"一府两院"及其职能部门的有些同志,习惯接受上级党政机关的领导,认为人大监督是"多了一个婆婆",碍手碍脚,甚至认为是"故意找岔"、"挑毛病",对人大的监督采取消极甚至躲避的态度。对此,新密市人大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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