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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国民事再审事由的理性思考——以2007年民事诉讼法修正案为对象
引用本文:谢绍静.对我国民事再审事由的理性思考——以2007年民事诉讼法修正案为对象[J].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2).
作者姓名:谢绍静
作者单位:中国计量学院,法学院,杭州,310018
摘    要:2007年民事诉讼法的修改将再审事由的相关规定由笼统宽泛变得具体明确,增强了实际可操作性,这对解决我国"再审难"问题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由于时间的仓促,修订后的再审事由仍有许多值得商榷的地方。鉴此,有必要通过对修订后的再审事由进行认真分析,阐明其不足,并对其进一步的完善提出建议。

关 键 词:民事诉讼法  再审程序  再审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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