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立法:彰显以人为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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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吴黎静.地方立法:彰显以人为本[J].人民政坛,2007(10):16-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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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黎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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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构建和谐社会,重在改善民生。在近年的地方立法活动中,人们感觉到,法为民而立,为社会和谐而立,已成为地方立法的清晰主线。民意被突出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许多省市人大常委会抓住民生热点难点,在就业、养老、工伤、医疗、食品安全以及社会弱势群体保护等相关民生领域率先立法,一系列与百姓利益息息相关、充满新意的地方性法规新鲜出炉,共同谱写了构建和谐社会的立法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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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地方立法 以人为本 构建和谐社会 彰显 市人大常委会 民生领域 弱势群体保护 地方性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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