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部直接扣收贷款的行为违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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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胡家龙.营业部直接扣收贷款的行为违法[J].人民司法,199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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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胡家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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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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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人民司法》1992年第7期刊登的杨子义的《信贷员擅自涂改借款合同是否有效?》(下称《杨文》)一文中,作者认为:涂改后的合同无效,原借款合同有效,贷款方营业部扣划担保方医药公司帐户存款是合法行为。笔者对此持有以下异议: ——营业部直接从担保方医药公司开户帐号中扣收其银行存款83000元的行为是否合法,是本案审理中的关键。家电部作为借款方,与贷款方营业部签订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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