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自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我国农村推行村民自治制度以来,我国农村基层管理体制和治理方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在中国既定的政党政治架构下,村民自治的实践必然涉及到如何处理党的领导与村民自治的关系这一重大问题,这一问题又具体表现为党支部与村委会的关系。由于制度安排等多方面的原因,一些地区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的关系呈现出越来越紧张的趋势,受到多方面的关注。当前,在推进村民自治的过程中,只有通过制度创新,才能正确处理村党支部与村民委员会的矛盾关系,从而既充分发挥村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又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的自治作用。否则,将直接影响到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进程,影响到农村的改革、发展和稳定,甚至会损害党的形象,削弱党在农村的领导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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