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法律援助工作调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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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文生,陈相明. 石家庄市法律援助工作调查报告[J]. 中国司法, 2004, 0(10): 70-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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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文生 陈相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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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河北省司法厅,石家庄,050081 2. 河北省法律援助中心,石家庄,0500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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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石家庄市司法行政部门和法律援助机构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按照司法部和河北省司法厅的部署,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绩。如何从理论上认识和概括他们的成功经验,为我们作出了很好的答案:政府责任到位,监督管理有力,实施便民利民。市委市政府把法律援助纳入了为民办实事项目,从机构、编制、人员、经费、设施等方面加强法律援助中心建设,真正落实了法律援助的政府责任,为法律援助实施工作搭建了良好的平台。司法行政部门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从根本上保证监督管理工作的力度,使得法律援助能够沿着规范化的轨道运行。由于政府责任和监督管理方面有了好的基础,石家庄市法律援助实施工作创出了自己的特色,推出了许多便民利民措施,例如:经济困难标准为双倍“低保线”标准、上门服务、法律援助延伸到基层、开展“双扶”活动、发起建立全国32个城市参加的维护外来务工人员合法权益的协作网,等等,其中许多方面走在全国前列。正是有了上述前提条件,他们响亮地公开承诺“凡是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一律提供法律援助”。我们希望各地继续开展对法律援助工作实践的调查研究,从中总结出法律援助的一般规律,为加强法律援助理论研究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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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石家庄市 法律援助制度 法律援助机构 法律服务 政府责任 |
Investigation Report on the Legal Aid Work in Shijiazhuang Cit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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