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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应定投机倒把罪
作者姓名:施仁
作者单位:全国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浙江分校
摘    要:一、案情谢甲、谢乙、赵某三被告人,经过预谋,于1985年7月初,在当地以0.004元/粒的价格,买进劣质铁皮钮扣40万粒,运至湖北省。同年7月16日至8月2日,先由谢乙和赵某持伪造的介绍信,冒充永嘉县日用五金机电厂人员,到湖北省应山县人武部服务社、孝感市林工商联合公司花园贸易中心、浠水县巴河镇青鲜综合商店等三家销售点(以下简称三家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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