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作为保护财产最为重要的法律,在制定过程中极大点燃了社会大众的参与热情,财产观念在铺天盖地的宣传中深入人心。经过长期的利益博弈,物权法几易其稿终获通过,并于2007年10月1日正式实施。对此,有人宣称,个人创造财富,享有财富已经得到法律确认,中国的财富时代已经来临。固然,物权法的重要意义如何评价均不为过,但是面对崭新的"物权"观念,普通大众在保护财产、使用财产的道路上仍然面临着诸多困惑。这种困惑主要体现在3个方面:一是对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并不熟悉,对于自己作为业主的权利义务没有明确界限;二是对房屋登记制度的重要性了解不够,自己作为房屋产权人的权利屡被侵害;三是对于房屋买卖缺乏理性认识,合同履行纠纷不断。而从物权法实施一年的情况来看,这样的故事正在不断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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