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与企业集体协商制度的冲突——劳动者权益视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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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小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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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省劳动法学研究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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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法律规定和现实实践中,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和集体协商制度是工会维护职工权益的基本制度。劳动者权益在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和集体协商制度的配置,存在着三大基本区别:职工代表大会职权按照所有制分类,集体协商不分所有制;职工代表大会针对不同事项行使不同职权,集体协商不区分;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中劳动者利益既定,集体协商制度中劳动者利益协商争取。总之,职工代表大会中劳动者权利配置较弱(特别是非公企业),集体协商制度中劳动者权利配置较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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