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正义和法律正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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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恒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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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共中央党校政法部 教授法学博士。邮编:1000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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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义分为个人正义和制度正义。制度正义的关键是法的正义。对社会契约、自然法、人权、各种价值的论证都是为了阐述正义的法。严格意义的法的正义仅指法的本体正义,其中包括:法的形式正义——围绕着建构社会秩序法律应当具有的普遍性、明确性、统一性、稳定性、先在性、可行性、公开性;法的实质正义——为了满足人们深层次的、最基本的需要法律所应当具有的保障安全、维护平等、促进自由、增进效率的性状和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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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正义 法律正义 法律形式正义 法律实质正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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