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法:批判与重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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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文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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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吉林大学法学院 讲师法学博士。邮编:130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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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比较法一直是一门处于边缘位置、发展迟缓落后的学科。主要原因在于,传统的比较法对比较法概念的比较中心主义理解,对比较法学科角色的工具性、实践性定位,在理论上的浅薄和贫乏,在方法论上的单一陈旧。比较法要从困境中走出来,必须重构自己的概念、理论体系和方法论。本文提出,比较法是研究人类各种法律文化的科学。以此为基础,比较法可以建构起以法律文化研究为中心的理论体系,大量吸收其他人文社会科学的方法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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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比较法 法律文化 解释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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