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人大工作知识
摘    要:35.自治区主席应如何称谓问:在宪法、地方组织法、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对于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首长均称为“自治区主席”。我区在“文革”前也是称为“自治区主席”.“文革”以后改称为“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应以哪一称谓为准?(广西自治区人大常委会1990年4月18日)

关 键 词:人大工作  自治区主席  民族区域自治法  区人大常委会  人民政府  “文革”  地方组织法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