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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侵权法上的损害
作者单位:法国蒙彼利埃第一大学法学院,北京外国语大学 教授,教师
摘    要:一损害是民事责任的三大基本要件之一,没有致害行为、损害和二者之间的因果关系。就没有民事责任。损害处于民事责任要件的基础地位说明了民事责任的特殊功能:赔偿受害人。因此损害构成了民事责任的一个基本特征。的确。其他的责任往往忽视损失,如刑事责任的职责是惩罚犯罪行为,而不问该行为是否造成损害。尽管损害行为在侵权法中很重要.但是具有悖谬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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