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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矛盾与互动
作者姓名:龚兵
作者单位:黑龙江大学,黑龙江,哈尔滨,150080
摘    要:法学教育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培养具有坚实的法学理论、良好法律道德的人才的任务。法律职业是指从事与法律直接相关的活动的人。法律职业和法学教育有着不可分割的因果关系,彼此相辅相成。但是目前我国现有法学教育和法律职业建设的需求存在着矛盾和冲突,“通才”培养模式已不符合法律职业专业化和精英化特点。只有更新法学教育理念,改革教学的手段、方法、内容,推动法律共同体的建立和发展,严格把握准入条件,才会使两者产生良性互动。

关 键 词:法学教育  法律职业  冲突与互动
文章编号:1008-7966(2005)05-0135-02
修稿时间:2005-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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