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下岗党员离“岗”不离“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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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林财民.让下岗党员离“岗”不离“党”[J].思想政治工作研究,1998(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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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林财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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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福建省龙海市采取四条措施,加强对下岗离岗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让下岗党员离“岗”不离“党”。一是党组织机构不撤。企业不论关团还是停产、半停产,党组织机构仍然保留。在研究干部职工分流和安排留守人员时,不论企业怎样困难,一定要保证书记、厂长、工会主席“三在岗”,发挥好党组织在企业改革、防止资产流失、搞好党员和职工分流及再就业等各项工作中应有的作用。书记调动或退休,都及时调整配齐;企业实行资产重组,及时调整党组织设置,选配好党组织一把手,保证党组织工作机制服常运行。全市回家关停、半停产国有企业的党组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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