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合资企业的建立和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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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合资企业建立的法律依据80年代中期苏联开始重视发展合资企业。戈尔巴乔夫在苏共二十七大政治报告中提出.要扩大对外经济活动的规模。运用新的合作形式,建立合资企业,以“加速经济发展”。1986年秋,原苏联部长会议主席雷日科夫在答西德记者问时说,我们不应局限于对外贸易这种单一形式,还可以建立合资企业。为此,苏联颁布了一系列有关合资企业的法律文件。这一经济形式的法律基础的形成在苏联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1983年—1986年)1983年5月,苏联允许在其境内建立同经互会成员国及其他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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