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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缩减专员公署的意见和将雁北、忻县2个专员公署合并为晋北专员公署给山西省人民委员会的批复
摘    要:1956年4月14日(56)省人刘字第283号报告阅悉。(一)同意你省缩减专员公署一级的行政机构及其编制的意见。(二)同意雁北、忻县2个专员公署合并为晋北专员公署。晋北专员公署驻朔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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