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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四种仲裁的区别
引用本文:
熊先觉.我国四种仲裁的区别[J].法律适用,1988(1).
作者姓名:
熊先觉
摘 要:
我国现有经济合同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和海事仲裁等四种仲裁。它们的共同点,都是当事人将争议提交第三者居中裁决,仲裁庭严格按照各自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实行调解与仲裁相结合的方法,调解不成即行裁决,裁决具有一定法律效力。但是,它们也有一些明显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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