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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两制下内地和澳门证明文书相互使用问题
作者姓名: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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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2003年10月17日,中央政府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签署了<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两地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安排附件4<关于服务贸易领域的具体承诺>中规定:"对经培训合格的澳门律师授予内地认可的公证人资格".该规定将对现行的两地证明文书的相互使用产生重大的影响.

关 键 词:一国两制  澳门  证明文书  公证人资格  公证人制度  相互使用制度  查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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