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三个代表” 彰显“司法为民” 努力开创新时期人民法院工作新局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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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程茂仁.实践“三个代表” 彰显“司法为民” 努力开创新时期人民法院工作新局面[J].山东审判,2003,19(6):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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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程茂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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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院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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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司法为民”的工作宗旨是最高法院着眼法院肩负的任务和使命,遵循审判工作规律,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本质特征落实于法院工作的新的重大理论命题,是人民司法指导思想与时俱进的新内容,也是今后法院工作必须始终坚持的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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