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新辩护制度与公安刑事执法若干问题的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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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蔡佩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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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州市公安局警察训练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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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新刑事诉讼法对原辩护制度进行了较为全面的修改,充分地保障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权的行使,但同时也对公安刑事执法产生了直接的影响和一定的冲击。侦查阶段委托辩护人问题、律师会见权问题、律师阅卷权问题、律师调查取证的权利义务问题等对公安刑事执法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公安机关应主动改变办案策略,及时调整办案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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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新辩护制度 公安刑事执法 新要求 新策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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