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破产的法律适用若干问题初探 |
| |
引用本文: | 盘艳斌,肖洁.合伙企业破产的法律适用若干问题初探[J].法制与社会,2008(7). |
| |
作者姓名: | 盘艳斌 肖洁 |
| |
作者单位: | 中南民族大学 |
| |
摘 要: | 我国新实施的《合伙企业法》和《企业破产法》已将合伙企业纳入破产范围,由于合伙企业具有特殊性,因此其破产的法律适用有若干问题值得探讨。首先,合伙企业的破产原因应为合伙企业财产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其次,劳务、商誉以及不作为可以作为合伙企业的财产,但不应作为其破产财产。
|
关 键 词: | 破产原因 破产财产 破产程序 |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