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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良心”在此彰显
作者姓名: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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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2008年1月4日,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裴洪泉在广东江门被法官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审判处无期徒刑。把这位曾经头上有许多光环的法官推上被告席的,正是群众的举报。

关 键 词: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良心  中级人民法院  原副院长  无期徒刑  受贿罪  法官  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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