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论危害公共安全罪中公共安全的界限
作者姓名:程云欣
作者单位: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
摘    要:对于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公共安全的界定意义不仅在于理论体系的完善,也是指导司法实践的必然要求,为正确定罪量刑奠定坚定的理论基础。公共安全是指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以及重大公私安全,公共一词的本质是不特定,包括对象的不特定性和结果的不特定性,对不特定性的理解和把握是关键所在。

关 键 词:危害公共安全罪  公共  安全  不特定性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