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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法的阶级性、社会性和正义性
作者姓名:王子琳
摘    要:<正> 法的本质问题,即什么是法的问题,是法学理论中最基本的核心问题。其他有关法的问题,都与这个问题有密切联系。因此,可以说,它是研究法学问题的根本出发点。当代西方法律哲学,也把这个问题看做他们自己的研究中心。有的著作明确指出:法律哲学的主要任务,就是要回答什么是法的问题。可见这个问题在法学研究中处于何等重要的地位。关于这个问题,从马克思、恩格斯合著的《共产党宣言》到1938年苏联著名法学家维辛斯基对法的科学定义,我们已经讲了几十年。但直到今天,对于什么是法,还没有取得一致的认识。就是说,这个问题还没得到完全解决,还在进行学术争论。这是可以理解的。现在,科学的发展日新月异,关于法的研究,当然也应该有所前进,有所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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