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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委员会关于现役军人如何计算农业人口徵收农业税的通知
摘 要:
接國務院關於现役軍人如何計算農業人口的指示,特通知如下: 一、凡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國人民志願軍的現役軍官及職工,一九五五年已改為薪金制待遇的,在農業稅徵收時,一律不再計入農業人口,並停止代耕優待。已評給的代耕工,如已撥給工資,可不再退還,未付給工資者,应由軍属自行付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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