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罪刑法定主义下的空白罪状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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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贞蓉.浅析罪刑法定主义下的空白罪状问题[J].法制与社会,2010(2):93-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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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贞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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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厦门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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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空白罪状是随着社会公共事业范围的不断扩大,顺应因自由法治国向社会福利法治国的转换而行政犯日趋增多的状况所出现的一种罪状表述方式。本文从对罪刑法定原则的重新理解中,论证了空白罪状并不违反罪刑法定原则,从而通过对空白罪状的修正,改善可以寻求到刑法二机能的最佳结合,从而实现刑法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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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罪刑法定主义 空白罪状 法律专属性 法律明确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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