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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深化派出所工作和刑侦体制改革的几点思考
作者单位:浙江省公安厅党委 副书记、副厅长、本刊编委会主任
摘    要:1997年以来,浙江省各级公安机关根据公安部的部署,一方面以改革体制、理顺关系、建立机制、落实责任为主要内容,积极改革刑侦工作,建立覆盖社会面的刑侦队伍,以进一步提高侦查破案效能;另一方面以"发案少,秩序好,群众满意"为目标,以落实民警工作责任制为核心,以属地管理为原则,全面实施派出所工作改革,实行"一区一警,一包到底"的警务方式,以进一步提高防范和管理水平。(以下简称"两项改革")。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公安机关的努力下,两项改革进展顺利,并取得了初步成效。一是明确了职责,落实了责任,改革了"派工式"的管理方式,增强了民警的责任心和工作积极性。刑警队承担全部刑事案件的侦破任务,促使刑警主动找线索,破案件,追逃犯;派出所通过科学划分责任区,落实责任制,民警有了自己的"责任田",责任心和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明显增强。二是公安基层基础工作得到加强,破案攻坚能力明显提高。派出所从繁重的破案任务中解脱出来,立足基层抓防范、抓管理,做群众工作,有效地促进了公安基层基础工作,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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