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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应予以修正
引用本文:曾庆敏.《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应予以修正[J].法学杂志,2004,25(5):14-16.
作者姓名:曾庆敏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北京,100720
摘    要:《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是在1996年出台的。由于出台的时间仓促,理论准备不足,调查研究不充分,致使法律本身存在许多不足之处,包括立法技术的不足和实质内容的不足。按照中央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该法已不能适应时代的要求,应当予以修正。

关 键 词:老年法  缺陷  修正

Protective Law of the Aged's Rights and Intersts should be Amended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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