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用药品的知识产权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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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程跃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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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州三环专利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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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人用药品,是指为诊断、治疗和预防人体疾病,有目的的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用法和剂量的物质。关于人用药品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的书籍较少,且它们的知识产权的保护有其一定的特殊性,有必要就其特殊性作一探讨。我们从专利、商标、著作权保护的方面出发,来试图探讨一下人用药品的知识产权保护的特殊性。一、专利权人用药品的专利与其他技术领域一样,也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及外观设计专利。(一)发明专利权我国85年颁布施行的专利法对"药品和用化学方法获得的物质"不授予专利权,只是对其生产方法可以授予专利权。1993年1月1日以后施行的专利法扩大了专利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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