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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入人民监督员制度,治理超期羁押顽症
作者姓名:张有强  张鹏
作者单位:[1]天津市人民检察院 [2]红桥区人民检察院
摘    要:自2003年开始,全国检察系统开展了超期羁押专项清理工作,重点是纠正检察机关自身执法办案中存在的超期羁押问题,这一做法在社会上产生了良好反响。但要彻底解决超期羁押问题,重要的还是要建立健全刑事诉讼羁押期限的长效监督机制,而在建立监督机制中引人人民监督员参与正当其时。2005年11月2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通过了《关于人民监督员监督“五种情形”的实施规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规则》),将超期羁押纳入“五种情形”之中,并明确规定了:

关 键 词:人民监督员制度  超期羁押  长效监督机制  最高人民检察院  治理  清理工作  检察系统  执法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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