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随着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深入开展,检察建议已成为检察机关履行预防职务犯罪职能的主要工作形式之一。但是,由于当前对检察建议尚无明确的法律规定和操作细则,检察诉性质、地位尚未明确,使得预防犯罪工作中运用检察建议的一些做法因缺少依据而产生分歧意见。本文试就争议的几个问题谈谈个人的一些认识。一、预防犯罪检察建议的承办部门对预防犯罪检察建议要不要限定承办部门,笔者认为是有这个必要的。那么由谁承办较为适宜,笔者认为应规定由预防部门统一承办。在采取这一做法的情况下,应同时规定在案件的侦查、批捕、起诉等阶段,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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