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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会计师事务所不应对无效合同承担民事责任
引用本文:陈绍方.论会计师事务所不应对无效合同承担民事责任[J].东南亚研究,2000(3).
作者姓名:陈绍方
作者单位:暨南大学东南亚研究所!广州510632
摘    要:会计师事务所对他人签订的无效合同是否要承担民事责任 ,是近年来我国司法实践中一个颇有争议的新问题。文章通过具体案例 ,从无效合同的责任承担、正确区分造成后果的直接与间接、主要与次要原因、执法宽严尺度应符合我国现实的法治环境、水平等方面 ,论述了会计师事务所对他人签订之无效合同不应承担民事责任

关 键 词:验资  合同  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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