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事法律中真的有证明责任倒置吗?——兼论“推定”下持有型犯罪的证明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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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田力男.我国刑事法律中真的有证明责任倒置吗?——兼论“推定”下持有型犯罪的证明责任[J].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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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田力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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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北京,1000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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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刑事法律中证明责任倒置的提法欠妥。"证明责任"本质上指结果责任的承担。我国刑法上规定的两大特别的"持有型"犯罪为推定犯罪,应符合推定与证明责任的一般原理。刑事推定不仅转移提供证据的责任,而且所提供的证据必须达到优势的程度以使法官对推定的事实产生疑问。结果意义上的证明责任始终由控方承担。不妨对应"争点形成责任"、"疑点形成责任"与"疑点排除责任"等说法来理解推定下持有型犯罪的证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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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证明责任 持有型犯罪 推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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