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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商事仲裁检察监督路径探析
作者姓名:陈乐  林飞红  潘宇昕
作者单位:1. 浙江省云和县人民检察院;2. 浙江省云和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3. 浙江省云和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摘    要:商事仲裁因其意思自治、高效灵活而备受商事主体的青睐,然而实践中存在当事人利用仲裁的优越性提起虚假商事仲裁,严重损害仲裁公信力、侵害案外人权益问题。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对仲裁的监督具有不可替代性,但在现行仲裁法律制度下检察监督存在法律地位不够明确、效果不突出、线索来源不足、合力不够等困境。可从构建“四方”虚假商事仲裁监督格局、明确检察监督的范围和监督方式、以数字检察为切入点寻找线索破题之法、形成虚假仲裁打击治理合力等方面,完善虚假商事仲裁检察监督路径。

关 键 词:虚假商事仲裁  检察监督  仲裁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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