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提起个人信息保护民事公益诉讼的困境与破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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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志民,张纳,张亚峰.检察机关提起个人信息保护民事公益诉讼的困境与破解[J].中国检察官,2024(5):59-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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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志民 张纳 张亚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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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2.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第四检察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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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随着信息化社会发展,我国明确规定了个人信息保护的公益诉讼制度,赋予了检察机关提起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的诉讼资格。但在个人信息保护实践中,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仍然存在许多问题,如受案范围模糊、起诉主体范围与顺位不明确、诉讼请求适用不完善等。对此,应当进一步完善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制度,合理拓宽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受案范围。检察机关应当积极能动履职,高质效办理个人信息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在案件办理中合理探索适用惩罚性赔偿等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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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个人信息保护 检察公益诉讼 民事公益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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