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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抗诉工作中检察权的规制
作者姓名:纪养文  谢禅
作者单位:1.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2. 山东省滨州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
摘    要:规范检察权运行是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部署的重要举措。持续加强对民事抗诉工作中检察权的规制具有一定的历史必然性,也是满足人民群众对个案公平正义新期待的必然要求。民事抗诉工作在监督理念和定位上容易出现偏差,与再审检察建议“双轨并行”、人员权责分散、环节较多、周期较长易引发风险,调查核实和听证不够规范、大数据和“外脑”借助不足,且管案、管事、管人的难度较大。应不断更新监督理念、优化案件受理方式,规范办案流程、提高审查效率,科学借助外力、规范办案方式,协同监督制约、加强追责问责,真正落实司法责任制。

关 键 词:民事抗诉  检察权规制  再审检察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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