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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麻精药品以贩卖毒品罪论处的路径检视
引用本文:郑法梁,蔡雅芝.出售麻精药品以贩卖毒品罪论处的路径检视[J].中国检察官,2024(4):27-30.
作者姓名:郑法梁  蔡雅芝
作者单位:1.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2.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摘    要:当前,出售麻精药品以贩卖毒品罪论处的定罪路径较为混乱。应厘清毒品与麻精药品的关系,从贩卖毒品罪的立法原意出发,遵循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确定行为人明知是管制的麻精药品而向吸毒、贩毒人员贩卖或者被购买人用于特定犯罪活动的,以贩卖毒品罪论处。具体适用时,应对行为人对麻精药品的认识内容和认识程度、是否有以毒品替代物出售的故意、是否存在非法用途等予以考量。

关 键 词:麻精药品  贩卖毒品罪  主观故意  非法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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