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伤黄牛”类保险诈骗的类型化审查认定 |
| |
引用本文: | 乔青.“人伤黄牛”类保险诈骗的类型化审查认定[J].中国检察官,2024(4):63-66. |
| |
作者姓名: | 乔青 |
| |
作者单位: |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 |
| |
摘 要: | <正>一、基本案情2015年5月至2018年2月间,被告人杨某某、李某在经营法律咨询事务所代理交通事故理赔业务过程中,与因交通事故受伤的黄某某等人经事先商量,伙同被告人朱某某出具虚假司法鉴定意见书,并据此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等方式骗取多家保险公司赔偿款共计120万余元。案发后,上海市司法鉴定专家委员会组织相关专家出具咨询意见书认为,根据现有材料及目前康复情况,原司法鉴定意见书评定伤残等级的依据均不足。被告人朱某某犯罪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被告人李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