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户家庭经营的社会性质分析 |
| |
引用本文: | 韩喜平. 中国农户家庭经营的社会性质分析[J]. 中共南京市委党校南京市行政学院学报, 2004, 3(1): 32-35 |
| |
作者姓名: | 韩喜平 |
| |
作者单位: | 吉林大学马列中心 吉林长春130023 |
| |
基金项目: | 教育部“十五”规划项目 ( 0 1JA 790 1 39)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
| |
摘 要: | 要 ]农户家庭经营制度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统一体。成为经营主体的自营经济比重的上升及农户自身财产的积累会走向新的合作 ,体现了协作和对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的公有制本质 ;在坚持土地等主要生产资料集体所有的前提下 ,农户按合约上缴国家税收和集体提留后 ,剩余全归自己所有 ,把经济效益与生产经营的最终结果作为分配的依据 ,真正体现了多劳多得的按劳分配本质规定。因此 ,农户经营方式符合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
|
关 键 词: | 家庭经营 社会主义本质 集体经济 按劳分配 |
文章编号: | 1672-1071(2004)01-0032-04 |
修稿时间: | 2003-09-23 |
An Analysis of the Social Character of Family Business in Rural China |
| |
Abstract: | |
| |
Keywords: |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