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引言行政行为 ,又称“公共管理行为” ,它是行政学研究的重要范畴。基于行政行为的意义 ,不仅体现为法理层面的政府权力、即行政权的依法实施 ,也体现为经验层面的行政机构及其人员在履行管理职责过程中对行政权的具体运用 ,还体现为行政机构及其人员在行政对象(即行政法学所谓的行政相对人)于公共管理活动方面同行政权主体发生沟通与交往时作出的相关反应。因此 ,理解行政行为就必须将规范视角与经验视角统合在一起 ,必须将具体参与行政行为的双方统合在一起 ,即同时把从行政权主体出发所作的研究与从行政权受体出发所作的研究结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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